南京审计学院“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贯彻学院提出的以“精品和特色”办学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审计学为龙头、以培养国际型人才为品牌”的办学思路,努力培养多层次的国际型人才,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学院现在籍本科生学习ACCA课程(包括业余班学员),参加ACCA全球统考,且品学兼优、一学年内两次德育考核均为“良”(含良)以上的学生,可参加本奖学金的评定,其中特等奖、一等奖德育考核须为优秀。
本学年所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不及格者以及本学年受到处分或在留校查看期内者不得参加本学年ACCA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拖欠本科及 ACCA学费者也无资格参与评奖。
二、总体条件
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勤奋,严谨踏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遵守学院管理并服从ACCA教学管理。
三、具体条件及评定等级
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特等奖
(1)学年内ACCA单科全球统考或三门核心课总分获全球第一,奖励金额为5000元,若同时获两项全球第一,奖励金额加倍。
(2)学年内ACCA单科全球统考或三门核心课总分获大陆第一,奖励金额为3000元。
(3)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八门,奖励金额为3000元。
2、一等奖
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七门,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六门,奖励金额为1500元。毕业班学生在半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四门,奖励金额为750元。
3、二等奖
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五门,奖励金额为1000元。毕业班学生在半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三门,奖励金额为500元。
4、三等奖
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四门,奖励金额为600元。毕业班学生在半学年内通过ACCA全球统考两门,奖励金额为300元。
四、评定时间和评定程序
1、评定时间: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与每年九月份的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同步进行。毕业班ACCA 优秀学生评定时间为每年五月份。
2、评定程序:与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程序相一致,并经国际审计系审核后报送学生处,最后由院领导批准后公布结果。
五、院三好学生和院优秀毕业生
1、院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同院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其中“学习方面”第二条若满足“学年内获得ACCA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以上的,且本科智育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的条件,即可参加院三好学生的评选。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
2、院优秀毕业生
ACCA学生两次获院三好学生且第七学期获ACCA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以上,毕业时可参加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六、奖学金来源
本奖学金费用由ACCA经费支出。
七、其它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在参与“ACCA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时,可与学院其它奖学金兼得。颁奖及颁奖证书由学生处负责。
八、由国际审计系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自公布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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